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向记者表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石油加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相关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储存量持续增加,一批大型液体危险化学品储罐随之出现。这些大型石油储罐区,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形成连锁灾害。因此,建议国家通过顶层设计,明确系统性安全规范清单,抓紧编制我国系统性液体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规范。
在完善安全技术标准方面,作为一个从事地震勘探安全生产管理的基层安全工作人员,在这一方面深有体会。过去,由于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归口不统一,政出多门,修订完善机制不健全,我们生产一线从事地震勘探爆炸的人员,吃尽了苦头,打孔的不知道打多深才是安全井深,距边坡多远,才能保证安全,购买炸药的不知道具体执行什么样的购置标准,搞设计的不知道地震勘探炸药的具体技术参数,下药、放炮的不知道雷管应安放炸药顶端,还是炸药底端,井口是否需要堵塞等等。结果酿成了炸药一旦起爆,要么碎石乱飞,要么爆炸线触电,每年总有大大小小的事故发生,给现场职工或当地居民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重复性、类似性事故多发、频发和周期性发生,折射出原《地震勘探爆炸安全技术标准》(GB12950—91)存在诸多缺陷。
自2006年起,笔者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和广大现场职工的配合下,认真分析和研究了地震勘探爆炸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的缺陷,本着物本靠科技的思想,通过借鉴矿山爆破被爆岩体的自由面、最小抵抗线、起爆方式、堵塞等技术参数,研究制定了地震勘探爆炸工作中爆炸物品使用标准、起爆方式、炮井距边坡安全距离、炮井堵塞、组合爆炸时起爆网络连接方式、炮井安全深度、起爆时人员失误、设备故障安全功能设计等七项补充安全技术条件,有效防止了地震勘探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爆炸飞溅物伤人、充水炮孔冲天水柱触电、山区边坡炮孔炸塌田坎、岩壁等事故,论证了地震勘探爆炸安全生产应具备的技术条件及其成果应用价值,使单位连续十年实现了地震勘探爆炸安全,使爆炸事故发生的几率由过去的1/万,降低为0/100万,提出了对《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进行修订的建议。
所以,通过开展地震勘探爆炸安全技术补充条件的研究与应用,笔者感到,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要常态化和科学化,实行统一归口,科学管理,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有人管,有人问。
坚持定期修订制度,积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对事故调查反映出相关法规规章有漏洞和缺陷的,要在事故结案后立即启动制修订工作。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地方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