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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污染与职业性镉中毒
2016-07-25 10:58 | | 打印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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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中毒以环境污染与职业中毒两种形式危害人体健康,由于目前现代医学对慢性镉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手段,所以企业与地方政府必须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环境预评价工作,防患于未然。
  据新华网报道,2012年1月7日广西河池市龙江河出现许多死鱼,随后当地民众告知环保部门。 1月15日,河池市环环保部门检测到龙江河镉严重超标,镉浓度超标80倍。此次事件严重影响沿江居民和下游广西柳州市370万人的饮水安全。事发后,广西官方采取措施降低污染影响,向江中投放聚合氯化铝等稀释污染水体,力保柳州和下游水源安全。这次镉污染事件涉案企业是金城江立德粉材料厂,该厂将污水直接排放,该厂涉嫌违法的6名责任人被刑拘。
  污染环境与危害健康的镉污染
  类似广西河池的镉污染事件在我国也曾多次发生过。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2003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引进一家民营股份制化工企业——长沙湘和化工厂,主要生产粉状硫酸锌和颗粒状硫酸锌,2004年4月,这家企业未经审批建设了一条炼铟生产线。此后不久,当地村民反映厂区周围树林大片枯死,部分村民相继出现全身无力、头晕、胸闷、关节疼痛等症状。有关机构对周边群众进行体检,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在2888人中发现尿镉超标509人。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调查结果显示,湘和化工厂厂区为镉严重污染区,周边500m范围内的土壤已经受到明显的镉污染,厂区周边500~1200m范围属轻度污染区,土壤镉含量随着厂区距离的增加呈现明显梯度递减。当地干部、群众痛心地说,“建起一个厂,毁了一个村”。当时,这一镉污染事件导致浏阳数千群众上街游行抗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经调查取证,将造成污染的湘和化工厂永久关闭,湘和化工厂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浏阳市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被停职,相关责任人在接受调查。
  镉污染事件在其他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也曾发生过。1931年,位于日本中部的富山县出现了一种怪病,患者大多是妇女,表现为手、脚、腰部等关节疼痛。病症持续几年后,患者会发生全身疼痛现象,行动困难,甚至呼吸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随着病情发展,患者骨骼软化、萎缩,四肢弯曲,脊柱变形,骨质松脆,就连咳嗽都能引起骨折;患者疼痛难忍,常常大叫“痛死了!”“痛死了!”由此得名“痛痛病”。1946—1960年,日本医学界从事临床、病理、流行病学、动物实验和分析化学的人员经过长期研究后发现,“ 痛痛病”是由于神通川上游的神冈矿山废水引起的镉中毒所造成。
  “痛痛病” 引起日本及世界各国重视。人们由此意识到镉的危害。在我国,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慢性镉中毒事件,正在以环境污染和职业中毒两种形式,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镉及其化合物的毒性与中毒症状
  1817年,德国哥廷根大学化学和医药学教授斯特罗迈厄从粗制的氧化锌中分离出褐色粉末,使其与木炭共同加热,获得镉。由于发现的镉与锌共存,就以菱锌矿的名称Calamine命名它为Cadmium,元素符号定为Cd。镉在自然界中主要以硫镉矿形式存在;也存在于锌矿中,经常是其他金属冶炼时的副产品。镉是银白色或铅灰色有光泽的金属,主要用于钢、铁、铜、黄铜和其他金属的电镀;也用于制造体积小和电容量大的电池;镉的化合物还大量用于生产颜料和荧光粉;硫化镉、硒化镉、碲化镉用于制造光电池;而镉与许多金属制成的合金具有广泛的工业用途。
  镉是一种重金属,广泛应用于电镀、化工、电子和核工业等领域。但镉对人体来说则是一种有害的元素,镉可以通过食物、水、呼吸道 或其他途径进入人体,当镉的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镉中毒。镉及其化合物可以经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镉的烟雾经呼吸道吸收,肺内对镉的吸收量占吸入量的25%~40%。镉经消化道的吸收率﹐与镉化合物的种类﹑摄入量及是否共同摄入其他金属有关。
  人体吸入高浓度镉的烟雾可产生急性中毒,表现为咽痛﹑咳嗽﹑胸闷﹑气短﹑发热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作业人员如长期接触一定剂量的镉及其化合物可产生慢性镉中毒,导致肾脏损害,主要表现为尿中含大量低分子量的蛋白,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虽属正常,但肾小管的回吸收功能显著减低。
  肾小管功能受损,直接导致了钙、磷和维生素D代谢障碍。镉使肾中维生素D活性受到抑制,进而妨碍十二指肠中钙结合蛋白的生成,干扰在骨质上钙的正常沉积。此外,缺钙会使肠道对镉的吸收率增高,加重骨质软化和疏松。另一原因是镉影响骨胶原的正常代谢,损害骨关节的结构和功能。
  慢性镉中毒的危害性,除了上述机体损害表现,还在于现代医学没有特效治疗手段。铅、汞等金属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均具有特效解毒药物,通常可以做到“药到病除”。而对于人体内的镉,医学研究人员虽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但仍然没有拿出堪称特效解毒剂的药物。
  慢性镉中毒的危害性,还体现在自然排泄缓慢。其在人体内的生物半衰期达到15年以上。从呼吸道吸收的镉,主要经过肾脏由尿液排泄。从消化道吸收的镉70%~80%经粪便排泄,20%经尿液排泄。有研究报道,人肾皮质镉的生物学半衰期是10~30年,也就是说由于人体对镉的自然排泄缓慢,慢性镉中毒的危害期较长。
  镉中毒的处理与预防
  镉是一种重金属,广泛应用于电镀、化工、电子和核工业等领域。职业性镉中毒主要是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吸入镉化合物烟、尘所致的疾病。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GBZ 17-2002《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将镉中毒分为急性镉中毒和慢性镉中毒。急性中毒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慢性中毒引起以肾小管病变为主的肾脏损害,亦可引起其他器官的改变。根据短时间高浓度或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分别以呼吸系统或肾脏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和尿镉测定,参考现场卫生学调查资料,经鉴别诊断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可作出急性或慢性镉中毒的诊断。
  吸入大量氧化镉烟雾所致的急性中毒﹐其治疗与一般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处理原则相同,关键在于防治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意外接触者应及早撤离出事现场,卧床休息,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由专科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对于慢性镉中毒,目前采取对症支持治疗。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职业中毒,脱离镉接触至关重要。慢性镉中毒引起肾脏损害者,膳食中应增加钙、磷酸盐和维生素D的摄入,供给充足的锌和蛋白质。金属络合剂依地酸二钠钙可增加镉的排出,但有加重肾脏损害的可能,目前在急﹑慢性中毒时均不主张使用。
  镉对环境的污染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由于镉不能被土壤中微生物降解, 半衰期超过20 年, 其污染为不可逆的积累过程。 镉又是生物迁移性很强的重金属, 极易被植物吸收并累积, 超过一定限度,不仅严重影响作物的产量、品质, 而且其可食部分极易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内积累并继续危害人体健康。目前,经过环境保护专业人员的研究和探讨,总结出客土法、化学法、电泳法和生物修复法等土壤治理方法应对镉污染。但是与疾病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样,任何治理方法都不如避免污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中华民族也需要一个相对洁净的空间繁衍子孙后代。
  所以,要防止镉中毒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关键还在于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责任与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落实,以及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环境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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