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事故血的教训,教育了人们隐患就是事故,只要存在隐患,事故总会发生,差别只是早晚、大小、轻重而已,消除一个事故隐患,就能避免一次事故发生,这已经形成了全体公众的意识。但如何“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成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的日常工作任务,是当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总书记的要求指出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是我们抓安全生产的关键。生产经营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上的不安全因素等构成了隐患,各种不安全因素环环相扣、连锁反应就会导致事故发生,只要我们中断事故连锁反应的进程,就能避免事故,认真细致排查治理隐患,切断从隐患到事故的链条,就能逐步掌握防范事故的主动权。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采取一切措施,采用一切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是防范事故的关键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对这项工作麻痹大意的还不在少数,我们细数一下近年来的重特大事故,都有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的“身影”,有的是企业把隐患整改当着儿戏,有的是监管人员失职、渎职,有的是地方领导袒护企业隐患整改,这些隐患最终都酿成了事故。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隐患长期没有解决;“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暴露出现场安全管理的缺位,如果这些问题,当时都能够彻底治理、整改到位,还会发生事故吗?实践证明,凡是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的,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隐患就不会自动消除,小问题必然酿成大患,小隐患必然发展成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重在“认真”二字,很多小问题本来已经发现了,但是因为不作为、力度不够,结果养痈遗患,造成大的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所以,隐患排查治理“永远都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抓常、抓长,隐患排查出来了,整改通知书也发了,整改结果如何,必须要有人管;隐患查出来了,有什么措施,能不能达到目的,整改是否到位,必须要有人负责。
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只要我们认真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严厉追究企业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类隐患就会得到有效治理,事故发生的源头就会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