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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016-11-23 11:05 | | 打印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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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坠落高对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都应视为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或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陡坡、悬崖、杆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阀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1050-1200c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0mm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和专做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按规定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8.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

  9.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结实牢固的构件或转位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10.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高处作业人员在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准失去安全保护。钢管杆塔、30m以上杆塔和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防止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和和杆塔上水平移动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上述新建线路杆塔必须装设。

  11.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上下脚手架应走坡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12.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劳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果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14.当临时高处行走区域不能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0m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15.高处作业区周围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16.低温或高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保暖和防暑降温措施,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17.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8.梯子应坚固完整,有防滑措施。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

  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不宜绑接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措施。

  19.使用软梯、挂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软梯、挂梯或梯头上只准一人工作。作业人员到达梯头上进行工作和梯头开始移动前,应将梯头的封口可靠封闭,否则应使用保护绳防止梯头脱钩。

  20.脚手架的安装、拆除和使用,应该由工程部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审批后,方可按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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