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2016年是不平凡的,这一年全国连发多起安全事故,暴露出了目前我国部分领域还存在着重大的安全生产隐患。例如,某企业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对于此次事件,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系主任方东平表示:目前而言,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施工设备的破坏导致了这个设备本身的倒塌,在设备倒塌的同时影响了施工平台,导致了结构的破坏。另外一个方面,可能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具体的事故原因还需等进一步的正式的调查展开。
管理不善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频发
据统计2001年至2014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各类型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较高的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5%、20.36%、11.56%、6.62%、6.42%,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42%。而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具有一次性、复杂性、劳动力密集、露天并高空作业等特点,所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经常发生,由于安全事故而丧生的从业人员每年达千人左右。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分必要。
在此要提醒从事此类工作的人员,人在工程施工及管理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特别是在人操作机械时,由于人的操作或人的行为违反操作规程所允许的范围时就会发生人的行为差错,当然这种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行为,也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往往因为生理、心理、环境、行为几方面而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加失误的概率。下面就从除人为因素以外以下三方面为大家解析事故发生的诱因!
从物质方面看不安全状态
主要表现在用材不当、计算方法有缺陷或强度计算出现没有发现的错误等;还有制造工艺流程上的设计缺陷没有得到重视:维修保养不科学降低了可靠性;如不按照操作手册要求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模板没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导致模板坍塌事故发生。
从管理缺陷到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但发生事故的施工项目普遍存在以下管理缺陷:(1)工作环境混乱。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影响正常施工和生活,而且会增加事故隐患。(2)技术方案不完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必须编制专业施工方案,且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监督实施。但纵观发生事故的施工项目.他们普遍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施工中无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人员凭经验布置施工方案,有些工人缺乏教育和训练,安全管理失去有效控制。(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专项施工未按程序进行,施工方案记录不规范,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理日志流于形式,工作出现失职,导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从社会因素到事故发生
建筑市场的混乱,存在着诸多违法行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思想轻视,行动忽视:工作浮躁不扎实,执法不严,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而承包单位违法转包现象使得有些既无资质、还用未经培训的农民工进行危险工作的操作,原总承包单位又放弃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避免悲剧 提醒保障劳动安全是根本!
那么如何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安全呢?就建筑工程施工事故防范整理出如下对策:
一、清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严格遵守《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必须严格制止施工企业的层层转包行为,施工企业应规范自身管理,同时加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而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监理公司、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必须编制专业施工方案
必须按照要求编制由负责人审批的专业施工方案;监理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安全管理必须严肃认真贯彻执行,施工中发生不符合方案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并研究预防措施,不能使这一规定流于形式。
三、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管理人员的素质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是增强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各项施工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逐步淘汰经验型的项目负责人,努力培养知识型的管理着,要形成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和实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再次提醒各企业以及广大劳动务工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生命安全,提高劳动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当做一种使命,一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