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英文名safety helmet,相信员工都不陌生,是防物体打击和坠落时头部碰撞的头部防护装置,是所有个体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中最普及的一种,一般用柳条﹑藤芯或塑料制成,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矿工和地下工程人员等用来保护头顶而戴的钢制或类似原料制的浅圆顶帽子,一种工人们在工业生产环境中戴的通常用金属或加强塑料制成的轻型保护头盔。
1、关于安全帽的种类
通常而言,安全帽对劳动中出现意外事件时的个体防护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广大建筑工人称为“安全三宝”之一,是建筑工人保护头部,防止和减轻各种事故伤害,保证生命安全的重要个人防护用品,可谓是工作者“保护伞”:当作业人员头部受到坠落物的冲击时,利用安全帽帽壳、帽衬在瞬间先将冲击力分解到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然后利用安全帽各部位缓冲结构的弹性变形、塑性变形和允许的结构破坏将大部分冲击力吸收,使最后作用到人员头部的冲击力降低到4900N以下,从而起到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的作用。
安全帽产品按用途分有一般作业类(Y类)安全帽和特殊作业类(T类)安全帽两大类,按材质和用途不同主要分类见下表:
无论哪种形式,其有效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及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2、关于安全帽的重要性
安全帽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GB2811-2007《安全帽》的国家标准进行,该标准对职业用安全帽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其标识均有明确规定,GB/T 2812-2006还对安全帽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测试方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工制造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头部易受外力伤害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易造成人体缠绕伤害或有粉尘污染头部的作业场所如具有旋转设备的机加工车间等必须带防护帽。
《装备制造业安全设施标准化规程》中明确规定:在物体坠落、撞击、碎屑飞溅的作业、高温作业、高处作业、人工搬运作业及铲、装、吊、推机机械操作作业的岗位或场所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入口处醒目位置要有“必须戴安全帽标识”的规定,并列入其《验收评价大纲》专属条款(占20分值的权重),由此,足见安全帽的重要性。
在安全帽的正确选择和使用上,一般而言,低质低价的安全帽的危害性:只是徒有其表,并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在材料的选择上,内衬的设计根本达不到国标的要求,收到冲击时,不能及时产生形变,分散应力。如果选择这些产品,一旦在工作中有意外发生,将对使用者的头部产生巨大伤害,轻者造成脑震荡,重者危及生命。因此,要求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同时,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的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到期的安全帽要监督并督促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时更换。
3、关于安全帽佩戴的疑问
在安全帽的规范使用上,“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这是最基本的。
理论上讲凡是在行吊行走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帽上岗,但在许多工矿企业长期以来,“究竟哪些人、哪些时段、那些场所需要佩戴安全帽什么样的安全帽”,这本来好像不是问题的问题却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实施中的“各自为战”不说是体系管理缺失也起码是个较为典型的“暧昧作业”,与此同时,工作场所因未佩戴安全帽受到经济处罚之事也时有发生。
由于无安全帽相关的(佩戴)管理文件的具体条款规定,诸如:同在一个屋檐下工作有戴的也有不戴的、可否佩戴ABS材质的安全帽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如气站和化工库、油库)、有佩戴安全帽要求的场所是否不能戴防撞帽、管理人员下一线以及外来参观者就必须要佩戴、镗车工不用戴而检漏、铆工、划线者必须戴、叉车司机需不需要在驾驶室戴上安全帽、外检与配线等工种到底需不需要佩戴、未戴安全帽就应该考核吗?等等,莫衷一是。
凡此种种,不一而论,这些情况在一些工矿企业司空见惯,难怪有人戏称这种作业者不全戴管理者必须戴之现状是“管理人员的脑袋更金贵”。
4、关于防撞帽的疑惑
据了解,大多数工矿企业目前使用的安全帽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较为常见的印有国网标识及统一部门序列编号、按工种区分了颜色、并赋予叉车、起重、Z员、特殊用途(如标有“D"标记表示安全帽具有绝缘性;T3类适用于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等等)等管理职能的ABS材质塑料帽,另一种是机械加工场所常见的布帽(学名防撞帽)。
两者区别也是相当明显的:防撞帽作为一般劳保防护用品,不仅没有“LA”和“QS”标志、生产日期、材质,且结构上虽然也有透气孔,但由于内衬加EVA护垫具有海绵性质,帽壳内部与头顶之间的无明显垂直间距(标准规定帽壳与帽衬之间有25~50mm的间隙),且无吸汗带,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不透气和吸汗,导致天气稍微热一点便满头大汗,工人们实在是苦不堪言:戴吧--热得难受,不戴吧要被考核,可打心眼里真是不愿意佩戴这种所谓的“安全帽”。
其实,防撞帽的产生也并非空穴来风,作为一种介于特种安全帽与普通工作帽之间的一种头部防护产品,属于轻便型防护用品,外帽材料有涤棉和全棉之分,其生产符合EN812:1997/A1:2001欧盟标准。优势有三:
a:防撞帽适用于一切可能给作业者头部带来轻微伤害的作业环境,适用范围广泛;
b:防撞帽由特种纺织面料很PE帽壳以及EVA护垫组成,安全、舒适、美观、时尚、即有效的降低对作业者头部的伤害又可以提升企业形象;
c:防撞帽整体重量为210g左右,是普通安全帽的二分之一,佩戴更轻更舒适。
功能主要是防撞、防冲击,它可以有效地降低因主动撞击(不注意的磕碰)或高空坠物造成对作业人员头部的伤害,毕竟企业主动撞击造成的伤害的数量要远远大于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数量。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作业人员的防护产品的配备标准相对比较细致、健全、合理,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配备不同等级的防护用品,合理、有效的降低职业伤害;防撞帽在国内是一种新的头部防护用品,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标准和强制性配备要求,因此防撞帽无论是用使用者、销售者还是监管部门都没有得到重视。
5、关于安全帽的选用
最常接触的是“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之类的规定,这需要明确分清两个概念:
施工场所或施工现场:英文Construction Site ,是一种建筑术语,简称工地,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及人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工作的地域,一般指主要建筑物构筑正在施工的发生地方。
工作场所,也称作业场所,英语operational site或working sp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因工作原因必须停留或前往、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和所有工作地点,比如环卫工人的工作场所可以是公路,白领的工作场所是写字楼的办公室,超市营业员的工作场所就是超市等等不一而足。从法学上讲指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笔者从互联网多个浏览器中输入相关条款试图查找有关“安全帽正确佩戴或规范使用”之类的更多信息,但结果基本雷同,均无明确说法,只是笼统地讲每种安全帽都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所以选用要根据所使用的行业和作业环境选购相应的产品。例如,建筑行业一般选用Y类安全帽;电力行业因接触电网和电器设备应选用T4(绝缘)类安全帽;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作业应选择T3类安全帽等等。
对建筑施工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保养和定期更换,不得在安全帽上乱钻孔,感觉不舒服戴帽不扣带、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1) 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 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 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 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划定及电力出产实际需要,电业出产职员进入出产检验安装施工、变电站高压区(室)、基本建设工地、修造车间以、高空作业等现场,都必需戴安全帽,这是保障出产职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使用者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伤拆卸或添加附件、使用者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经受过一次冲击或做过试验的安全帽应作废,不能再次使用。不能在有酸、碱或化学试剂污染的环境中存放,不能放置在高温、日晒或潮湿的场所中,以免其老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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